据报道,海南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海南省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8年~2020年)》,提出到2020年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消除任务。
在很多城市,黑臭水体一直是环境治理的顽疾。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是提升整治效果的重要途径。
此前,为有效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国家陆续出台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技术和要求,并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作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主要采用第三方机构评价法或专家评议法开展评估。
按照《指南》要求,广东省广州市35条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项目采用第三方机构评价法开展。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显示,广州市35条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在这一过程中,一些经验做法值得总结推广。
第三方机构通过实地摸查、随机抽查、预评估等多种方式对广州市35条黑臭水体现状及整治效果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摸查,及时将相关情况及存在问题上报主管部门。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是全面摸查,制定方案。将35条黑臭水体位置及长度在卫星地图上进行标识,并根据卫星定位位置对每条黑臭水体开展现场摸查,了解每条黑臭水体的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制定每条黑臭水体的公众调查评议及监测采样布点实施方案。
二是深入公众,掌握实情。根据已制定的黑臭水体公众调查评议实施方案,第三方机构针对每条黑臭水体相关政府文件、媒体报道及民间观点等多渠道进行资料收集和整理分析,甄别每条黑臭水体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周边群众,了解其对水体整治效果的满意度,做到掌握实情。
三是开展预评,促改提效。第三方机构根据广州市水务局提供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进度情况,将35条黑臭水体分为3类开展预评估工作。根据国家评估时间节点要求,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
四是全面评估,实事求是。第三方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结合35条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完工进度,开展“初见成效”阶段评估工作。对35条黑臭水体公众评议满意度情况、水质检测报告(有争议的情况下)等资料进行整理、核实、分析等,最终形成评估报告。
笔者认为,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不仅是一次考核和阶段性总结,还可以起到以评促治、以评促改、以评促稳的作用,对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以评促治,加快整治进度。第三方机构通过评估前的摸查和预评估,可了解列入评估范围的每条黑臭水体的治理工程进度及取得的整治效果。对照国家对不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度要求,可对每条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对整治工程进展缓慢或效果未达到的,提出通报预警,督促其加快整治进度。
以评促改,提高整治效果。根据预评估的结果,第三方机构结合在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经验,按照“因地制宜、一涌一策”的原则对每条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进行分析。对整治效果未达预期的,提出调整和改进意见,有效促进部分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以评促稳,维持整治成效。根据预评估结果,第三方机构对治理“初见成效”但效果还不稳定或存在提升空间的黑臭水体,对照国家对“长制久清”阶段的有关要求,将提出黑臭水体整治效果提高和维持建议,为实现 “长制久清” 目标提早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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