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投资模式已经异化为敛财工具?省政协委员张基宏在提案中建议广州、深圳两大城市在市域内实行主要通道免费政策,将华南快速干线、南沙港快速、广园快速、龙大高速等“还路于民”。对此,两地政府回应,时机暂不成熟。
政协委员吁“还路于民”
张基宏表示,上世纪80年代初出台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有一定的合理性。改革开放之初,百废待兴,国家财力有限,地方财政普遍吃紧,根本拿不出更多钱来修路,贷款修路是一种无奈而不得已的选择。现在国家和地方财力普遍充裕,却仍让公路收费大行其道,而且遥遥无期。
张基宏说,广州、深圳在市域内以BO T模式修建的收费公路,都是联系市区与城市周边的主要通道。他建议,除国家主干高速公路这些出省通道外,在广州和深圳市域内的主要联系通道,重点是高速路和快速路,实行免费通行。
他建议,彻底改变收费公路营利工具属性,由政府出资赎回收费公路。合理评估收费公路投资方投入与收益,严格控制政府的赎回成本,与投资方协商解决公路免费后续事宜。同时,彻底放弃“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公路投资模式,实行“有多少钱、建多少路”模式。加大财政投入,保证城市道路主干网的建设需要。
广州已有探讨和实践
广深两市回应称,提案建议从长远看具有建设性,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取消道路收费时机暂不成熟。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回复称,取消相关路段收费,存在吸引大量车流进入中心城区、部分节点出入口将形成交通黑点和破坏路网功能体系结构等3个风险。目前,快速便捷的收费通路是保障城市道路运行效率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张基宏提出的放弃“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公路投资模式的建议,广州市政府表示,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于道路公益属性回归的呼声越来越高,该市也率先进行了探讨和实践。例如采用政府回购纳入年票制统筹还贷的方式,取消东南西环高速公路、新光快速路等公路收费等。但经过实践和研究分析,收费政策的调整将打破道路资源供需平衡,彻底改变收费公路盈利工具属性的实行,时机也“暂不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