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企业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央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再出新政。
近日,央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广东、陕西、北京、浙江、深圳、青岛、宁波等地开展第二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
记者获悉,去年3月,央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统筹使用》,决定在深圳、北京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首批试点——面向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跨国公司企业集团试点,主要包括统一本外币政策、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进一步便利资金划转和使用、实现一定额度内意愿购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
目前,纳入首批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的跨国企业约有10家,其中包括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壳牌集团等。
一位股份制银行跨境业务部人士向记者透露,参与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的跨国企业在提升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方面成效显著,一是通过账户整合升级,跨国企业旗下各子公司无需分别向不同监管机构申请开设不同的资金池,进一步提升跨境资金划转统筹效率;二是充分整合统一现有本外币资金池政策,简化账户结构并节省企业开户成本,进一步便利资金归集调拨,有效提高跨国公司集团内跨境本外币资金一体化的管理效率。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北京、深圳地区的10家试点跨国公司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金额合计约500亿美元,不但节约财务成本约9000万元人民币,还显著提升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效率,进而降低企业汇兑风险及财务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首批试点,第二批试点政策还有三大升级:一是增加试点地区和企业数量,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二是允许跨国公司在境内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三是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积极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不但吸引更多跨国企业将区域总部迁往境内,推动总部经济业态发展,更能带动越来越多海外大型企业加大中国投资,助力中国经济稳健成长。
央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未来他们将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支持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上述股份制银行跨境业务部人士向记者透露,在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面世前,由于主管部门政策与操作规则不同,同一家跨国企业或财务公司需同时设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两套资金池,才能同时满足本外币资金的跨境调拨需要,前者是向央行报备,后者则向外管备案。
“在实际操作过程,由于备案流程进度不同,有时跨国企业会出现本外币资金跨境调拨进展不一,令资金统筹管理效率难免下降。”他指出。此外,通常大型外资企业在境外设立资金总池,境内业务子公司则设立一个子资金池,若境内本外币资金需划拨出境流入资金总池,外资企业还会做一笔外汇掉期规避汇率风险。但由于人民币资金池与外币资金池存在不同的操作规则,导致海外企业有时会遇到外汇掉期操作与本外币资金划拨进展不一致的状况,导致他们对境内子资金池的使用效率有所担忧。
在他看来,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的面世,很大程度解决了上述痛点。具体而言,一是跨境企业境内机构通过试点政策与账户整合,无需分别向不同金融监管机构申请开设不同币种的资金池,从本外币资金池“双轨制”运营转向“一体化”运营,很大程度便利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统筹使用;二是试点令跨国企业的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账户结构得到大幅简化,既节省了企业开户成本,还优化了资金池内账户本外币资金的划转路径,即境内资金划转无需通过委托贷款框架实现跨境划转,进一步提高了资金跨境归集调拨效率与跨国企业内部资金管理效率。
一位上海地区大型外资企业财务总监向记者透露,目前他们希望能尽早纳入第二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范畴,因为这将有助于大幅提升企业内部资金跨境统筹使用效率。
“此前,企业总部希望从境内分别调拨一笔人民币与美元资金,用于在东南亚国家投资建厂,但在实际操作环节,由于本外币两个资金池跨境划拨资金的备案进展不一,导致人民币资金按时到账但美元有所延误,最终总部不得不向当地银行短期借入一笔美元贷款,额外承担了一笔利息开支。”她告诉记者。若在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范畴下,企业就无需面临类似的本外币资金划拨进展不一的窘境。
她认为,目前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在提升资金跨境统筹使用效率方面还有更大的拓展空间。比如银行通过区块链技术,将试点跨国企业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里的每笔资金来源、资金流向、使用用途、余额增减都逐一完整呈现且可以追溯,银行与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节点快速查询这些信息并判断相关资金跨境操作是否合规,进一步缩减企业资金跨境划拨备案操作时间,令试点跨国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效率得到最大限度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首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取得良好成效,相关部门在第二批试点政策方面给予更大力度的升级。
一位熟悉相关政策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这主要表现在六大方面,一是适度提高外债与境外放款额度;二是允许主办企业结汇资金直接进入人民币国内资金主账户;三是给予企业一定自主购汇额度,允许企业在额度内提前购汇,购汇所得外币资金可进入国内资金主账户;四是取消支付命令函,在合规前提下,允许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账户资金按用途直接下拨至成员企业自有账户办理;五是允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办理境外成员企业与境外主体间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但这项业务占用主办企业经备案的外债集中额度;六是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积极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上述跨国企业财务总监向记者透露,这些举措将更大幅度提升跨国企业的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效率,尤其是资金跨境划转与本外币集中收付的操作效率大幅提升,将令企业总部可能更大范畴使用境内分支机构资金池以盘活整体资金使用效率。
“尤其是跨国企业拥有更大的便利度开展人民币跨境收支业务,是我们总部特别看重的。”她告诉记者。目前,企业总部一方面打算在总部资金池增加人民币比例,进一步降低其他货币的汇率风险;另一方面则考虑使用更多人民币追加境内产业投资并购,第二批试点政策无疑将很大程度满足总部的人民币资金跨境高效调拨需要。
前述股份制银行跨境业务部人士直言,随着第二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地域与范畴进一步扩大,银行也面临新的业务运营挑战。具体而言,按照现行规定,国内资金池主账户资金使用需遵循“四不得”要求,且跨境流出入资金币种原则上应保持一致,不得进行人民币和外币间的跨币种套利。在这种情况下,银行需加大分账管理后台运营系统的投入,一方面需确保跨国企业的提款资金和还款资金币种保持“一致”,另一方面若试点跨国企业既有外币又有人民币流入,则需明确每笔资金的具体用途,避免本外币的跨币种套利现象出现。
他透露,针对这种状况,银行内部正在持续强化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确保跨国企业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的资金跨境划拨都能符合相关监管要求。随着加入试点的跨国企业数量持续增加,目前银行面临的另一项新挑战,是制定妥善措施对新试点跨国企业的存量资金池进行整合或清退。
毕竟,相关部门政策要求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和成员企业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备案,且跨国企业集团原则上在境内只可设立一个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所以新试点跨国企业的存量资金池不得不面临整合或清退。“我们正借鉴首批试点的操作经验,制定妥善措施助力新试点跨国企业尽快实现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运营。”这位股份制银行跨境业务部人士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