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7日从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了解到,根据《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号)有关规定,第一批拟认定的60家化工重点监控点已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截至2019年5月13日。
化工重点监控点,是指处于山东省政府公布的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之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水平高、规模总量大、税收贡献突出、安全环保措施完善的化工生产企业。被认定为监控点的企业,在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方面参照化工园区执行。此前,我省已分三批公布了65家化工园区和7家专业化工园区,第四批据了解也将在近期公布。
期间如对公示化工重点监控点有异议,可以电话、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向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1-82593305、82593352。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34号417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