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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加强日用塑料制品等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
来源:中国质量报 日期:2019-03-28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日用塑料制品、儿童玩具、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日用塑料制品、儿童玩具、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跨区域的质量安全违法事件,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协同配合;对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据近期媒体报道,有的企业利用回收医疗废物制成塑料颗粒,然后加工生产织网袋、菜袋、口杯、洗脸盆、卫生盆、悬浮地板等日用塑料制品和儿童玩具;有的企业用发霉、废弃“散浆”加工生产成人纸尿裤、妇婴两用巾等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着力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3类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宣传引导等手段,切实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玩具安全、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原材料进货质量控制,把好进货关,防止禁用原材料和不合格原材料投入生产;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避免生产过程产生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强化产品出厂检验,对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对已出厂销售产品存在系统性安全缺陷的,严格实施召回。

  《通知》强调,重点加强对企业原材料使用的监管,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原材料进货记录和检验报告等,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的产品,要组织认证机构检查关键原材料生产厂是否与认证备案的一致;属于生产许可证范围的产品,要检查获证企业条件是否符合许可证要求,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检验制度和过程控制制度等。对实施卫生许可的成人纸尿裤、妇婴两用巾等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

  《通知》指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对日用塑料制品、儿童玩具、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加强流通领域抽查检查,重点关注电子商务领域、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质量安全问题高发多发区域,对发现的问题产品,要反馈给生产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源头监管。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经评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通知》还要求,对使用医疗废弃物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原材料加工生产日用塑料制品、儿童玩具、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产品的行为,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封存涉案产品和原材料。对发现使用医疗废物,属于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及时通报或移交卫生健康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处理。对发现使用回收废塑料、废纸浆和劣质原材料等非医疗废物的其他回收材料生产上述产品的,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涉及违反《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及时通报或移交卫生健康部门处理。对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或生产许可的产品,要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生产许可证。对发现违法产品已流入市场的,生产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通报流入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该召回的要责令企业召回。对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予以没收并全部销毁。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通知》还强调,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依法、及时将相关违法失信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按照《关于加强严重质量失信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将违法企业纳入严重质量失信企业管理。按照《关于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要求,及时推送相关数据,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联合惩戒力度,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通知》还明确要鼓励社会监督,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发挥消费者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监督作用,畅通投诉渠道,强化投诉问题处置。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作用,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加大公益诉讼力度。支持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完善相关保护和奖励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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