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商务部正式批准同意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开展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加工贸易业务。
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支持注册在浙江自贸区内的企业以物理混兑调和方式开展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加工贸易业务,支持在舟山由浙江自贸区管委会指定的符合监管条件的场所内,允许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部分原料,进行物理混兑调和后出口燃料油。
该项政策突破了原国家规定的加工贸易项下的禁止类目录限制,对于一些混兑的重要原料单独从禁止类目录中移出;突破了混兑必须在自贸区范围内的限制,明确可以由自贸区管委会指定在符合监管条件的库区内进行混兑;突破了混兑后的产品只能用于船加油的限制,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产品可以批发出口。
如果浙江自贸区开展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加工贸易业务,有专家预计,届时浙江自贸区保税燃料油价格基本可以和新加坡价格持平,这也为我国进一步做大东北亚保税燃料油调和中心、加注中心和调拨中心提供了可能,同时也提升舟山国际保税油加注市场竞争力。
自2017年舟山自贸区正式获批以来,国家政策红利不断,保税油市场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这也为有实力的企业提供更多发展机会。我们也希望浙江自贸区能尽快生产加工出合格的保税燃料油,在填补保税船用燃料油市场空白基础上,顺势打造东北亚地区的价格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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