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200个督查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50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涉气环境问题61个(见附件)如下:
一、检查清单内涉气“散乱污”企业895家,未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未发现清单外涉气“散乱污”。
二、检查清单内应淘汰燃煤锅炉企业245家,发现1台燃煤锅炉未拆除,占比0.4%;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13台。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北省邯郸武安市跃珩选矿厂1台(0.1蒸吨以下)清单内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
督查组检查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13台。其中,河北省石家庄晋州市西队纤维素有限公司1台(0.1蒸吨),沧州泊头市永顺铝塑门窗1台(0.1蒸吨以下);山西省阳泉市城区水泵厂有限责任公司1台(1蒸吨以下)、城区华龙合盛源商贸有限公司1台(1蒸吨以下)、城区恒兴针织有限公司1台(1蒸吨)、城区南外环街不锈钢加工点1台(1蒸吨以下)、城区原阳泉市针织厂院内1台(1蒸吨以下)、城区阳泉市针织厂1台(1蒸吨以下)、城区南山路无名广告制作店1台(1蒸吨以下)、经济技术开发区平阳路食品加工店2台(均为1蒸吨以下)、经济技术开发区澳丽丝科技涂料有限公司2台(均为1蒸吨以下)。
三、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6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1家,唐山市古冶区1家;山西省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2家,焦作市修武县1家。
四、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3个。
其中,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2家;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1家。
五、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3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晋州市1家;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1家;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1家。
六、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19个。
其中,天津市滨海新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1家,沧州市青县1家、南皮县1家,衡水市冀州区1家、景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1家,阳泉市城区1家,长治市襄垣县1家、潞城市1家;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1家;河南省郑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家、荥阳市1家、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1家,开封市禹王台区2家、兰考县1家。
七、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16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2家、辛集市1家,廊坊霸州市1家,保定市涞水县1家,沧州市东光县1家,衡水市冀州区1家、阜城县1家,邢台南宫市1家;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1家;河南省郑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开封市龙亭区1家、禹王台区1家,鹤壁市淇滨区2家、浚县1家。
对上述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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