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个税起征点将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
7月1日,和新起征点相适应的“税率表”也正式出炉。个税草案征求4天后,截至昨日,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数已经突破3万条。
根据草案,官方建议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但最近似乎提高起征点的呼声越来越多。但也有部分专家认为综合考虑税率、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减税后,这一标准适中甚至偏高。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目前各方围绕这一起征点标准正在博弈。个税草案说明称,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然而并没有公布这一标准设计背后的数据支撑。按照往常经验来看,个税起征点最终可能还会适度调整。
起征点标准不清
当官方建议的5000元/月起征点刚一公布,提高起征点的呼声似乎越来越多。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此次个税草案首次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确定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为5000元/月(6万元/年)。
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对个税草案说明一文中介绍,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目前相关部门并没有公布5000元这一标准究竟是如何测算出来。“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不是拍脑袋得出来的,而是需要科学测算,根据近些年工资收入增长、物价上涨、基本生活费用标准等数据建立模型测算出来,但目前相关数据并未披露,体现前瞻性需要有数据支持。”施正文说。
国家行政学院冯俏彬教授表示,由于基本减除费用测算依据没有公布,这让社会各界对5000元起征点高低判断上多是凭感觉来说。
5000元/月标准如何确定也成为全国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个税草案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明春认为草案及说明提供的信息不够充分。免征额设定考虑了居民平均支出水平等因素,但实际上和收入水平、物价水平财政收支的健康状况都有关系,这些信息都没有,请问我们根据什么来判断这5000元是合理还是不合理?
过于提高将弱化个税
尽管提高个税起征点呼声高,但也有部分学者认为起征点比较合适。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许建国称,对于纳税人来说,个税扣除额标准当然是越高越好,但是,降低个税负担的方法并非只有扣除额一种。5000元/月扣除标准是统筹运用多种减税手段的结果,虽然低于部分纳税人的心理预期,但总体看是比较合适的。
他认为,应当辩证看待个税扣除额标准,在征税总额一定的情况下,它并非越高越好。因为扣除额在税收优惠上属于普惠制,如果标准过高,一部分高收入阶层也会同样享受减税优惠。而此次引入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支出、住房租金、首套房贷款利息等扣除项目,则属于特惠政策,能够更加精准的施惠于中低收入群体,有效降低他们的税收负担。
“另一方面,从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发展规律看,个税既是富人税,更是国民税。如果一次性的将个税扣除额标准提得过高过快,让绝大部分纳税人都不纳税,将会同时弱化个税的财政收入功能和收入调节作用。”许建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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