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431-80514816 入网指南|联系我们|发布求购

热门关键词造粒机 / 聚乙烯 / 再生料 / 模具 / 助剂 / 原料 / PE / PP / ABS / 塑料机械 / 挤出机 / 破碎机
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 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18-06-04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上海等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结合各自功能定位和特色特点,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形成了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此次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共30项。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改革事项27项,其中,服务业开放领域包括扩大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设立范围、国际船舶运输领域扩大开放等5项;投资管理领域包括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等6项;贸易便利化领域包括铁路运输方式舱单归并新模式、海运进境集装箱空箱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进境保税金属矿产品检验监管制度等9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包括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边检服务掌上直通车等7项。在特定区域复制推广改革事项3项,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四自一简”监管创新、“保税混矿”监管创新等。
    《通知》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列为本地区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实施力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复制推广工作顺利推进,改革试点经验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上一条:银发经济:不容忽视的消费新势力
下一条:给俄罗斯世界杯算算经济账
免责声明:本网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邮箱:slceoo@163.com
服务热线:0431-80514816  81324678    电子邮件:slceoo@163.com
在线交流:      在线交流:  给我发消息  1277319168 

Copyright © 2010-2019 slce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吉ICP备170032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