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效果营销是由大成有道阿波说提出网络营销商业模式;网络效果营销的推广服务商需要对广告企业的营销结果负责,所以要求推广服务商不仅要有超强的网络服务能力,更需要有过硬的营销能力;所以一般推广服务商不会轻易接触网络效果营销
网络效果营销计费模式
广告企业进行网络推广通常分别有二个主要目的或诉求;
一个是品牌诉求;一个是效果诉求;通常品牌诉求的企业更少接触网络效果营销
而效果诉求的广告企业,在计费方式上采用CPS和CPA计费;
CPS销售金额计费:按销售金额的百分比支付推广服务商报酬,因为国内信用机制不够完善,这样的方式通常用于淘宝、天猫、京东这样的成熟的电商平台;
CPA客户行为计费:按预先双方谈定的最终消费者的行为计费,比如:咨询电话量支付报酬、用户注册量支付报酬;
对于如婚恋网、网络平台这样的广告企业,通常会采用用户注册量计算报酬;
对于普通企业来说通常采用按咨询量支付报酬,比如医疗、教育培训等;
网络效果营销趋势
广告企业在进行网络营销推广时,一定是以效果为目的,不管是销售订单效果、用户注册效果,还是品牌曝光效果;
既然广告企业的核心需求就是效果,那么网络推广服务商就有义务为广告企业的效果负责;
随时广告形式的多元化,网络效果营销将成为未来的企业推广的必然选择;
网络效果营销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曝光效果模式
中国互联网早期,大门户网站独揽网络流量,吸引各行各业的各类人类,所以曝光效果模式更像电视广告或广播广告一样,以曝光为效果;
第二阶段:点击效果模式
主要代表是搜索引擎,搜索引擎的高精准度决定了某个关键词搜索的曝光量不如门户网站,但是精准度高,
第三阶段:咨询效果模式
主要是以大成有道为代表的服务于医疗、教育、招商等行业的服务商,这些行业非常关注咨询量,同时他们对咨询量转化为订单量有成熟的模式,所以他们只要求推广服务商带来咨询量即可;
第四阶段:销售效果模式
主要代表是淘宝、天猫、京东这样的大电商,他们的销售业绩统计非常成熟,从咨询、订购、支付、发货都有一套成熟的模式,并且销售业绩在后台有绝对精确的统计,很多电商TP服务商可以与企业以销售效果的计费方式进行结算;
网络效果营销采用的DFEAS模式
企业的营销由最初的AIDMA营销模式逐渐向AISAS营销模式发展,随着互联网的发展AISAS营销模式已逐渐向DFEAS营销模式发展;
DFEAS营销模式与AISAS营销模式最大的区别在互联网的应用方面。